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3〕23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经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小组审核,按照学校下达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分配的候选名额,组织公开答辩,并经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拟推荐陈怡帆等五位同学为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予反馈,院纪委电话:2286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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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1日